新公司法背景下: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可自由约定的事项
保修期、缺陷责任期、质量保证金(也称“质保金”“保证金”)三个概念易混淆误用
多个债权人根据何种原则对执行案款进行受偿分配才算公平合理,如果债权参与人对分配方案有异议如何救济,就成了本文讨论的重点。
本文重点讨论容易被大多数人忽略的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关系”产生纠纷的情形。
笔者认为,财产执行终结前的时间节点不可设置得过早,也不可设置得过晚,应兼顾效率与公平原则,既要保护已申请执行人的利益,不保护在权利上睡觉的人,也要保护其他的潜在申请执行人的利益。